有害物质管控
测试产品范围:
电子电气类部件 汽车材料及零部件
儿童玩具类产品 化学品
测试服务项目:
RoHS 2.0 卤素含量检测
四溴双酚A(TBBPA) 环硅氧烷含量
八大重金属 镍释放量
多环芳香烃(PAHs) 邻苯二甲酸酯
六溴环十二烷(HBCCD) 氯化石蜡/CP检测
富马酸二甲酯(DMF) 全氟辛烷磺酸(PFOS)
全氟辛酸(PFOA)及其盐类检测
六溴环十二烷(HBCCD):添加型阻燃剂,毒性较大。在190℃以上六溴环十二烷脱溴化氢变得剧烈。溴化氢蒸汽的危害会更为显著。用作阻燃剂时会产生有毒有害的烟雾。应注意防护。
富马酸二甲酯(DMF):俗称防霉保鲜剂霉克星1号,曾广泛应用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中药材、化妆品、鱼、肉、蔬菜、水果等防霉、防腐、防虫、保鲜。
危害:DMF可经食道吸入对人体肠道、内脏产生腐蚀性损害和引起过敏;并且当该物质接触到皮肤后,会引发接触性皮炎痛楚,包括发痒、刺激、发红和灼伤;对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,尤其对儿童的成长发育会造成很大危害。
欧盟发布2009/251/EC规定,2009年5月1日后,欧盟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或产品零件中富马酸二甲酯的含量不应超过0.1ppm,产品及包装内不得使用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干燥剂、防霉剂小袋。 根据此次修订,用于物品及物品的任一成分中的富马酸二甲酯含量不得超过0.1mg/kg,物品及物品中任一成分富马酸二甲酯含量超过0.1mg/kg不得置于市场销售。
全氟辛烷磺酸(PFOS)
作用:PFOS有良好的耐热性与耐水耐油特性,被广泛用于纺织品、地毯、纸、涂料、消防泡沫、影像材料、航空液压油等产品中。
危害:全氟辛烷磺酸的持久性极强,是难分解的有机污染物。PFOS可以在有机生物体内聚积并向高位生物转移。
PFOS具有肝脏毒性,影响脂肪代谢;使实验动物精子数减少、畸形精子数增加;引起机体多个脏器器官内的过氧化产物增加,造成氧化损伤,直接或间接地损害遗传物质,引发肿瘤;破坏中枢神经系统内兴奋性和抑制性氨基酸水平的平衡,使、动物更容易兴奋和激怒;延迟幼龄动物的生长发育,影响记忆和条件反射弧的建立;降低血清中甲状腺激素水平。PFOS具有遗传毒性、雄性生殖毒性、神经毒性、发育毒性和内分泌干扰作用等多种毒性,被认为是一类具有全身多器脏毒性的环境污染物。
限制指令:
2006年12月27日,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联合发布《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》(2006/122/EC)。2006年10月30日,欧洲议会以632票比10票通过了该草案,2006年12月12日指令草案终获得部长理事会批准,2006年12月27日指令正式公布并同时成效。
指令规定,以PFOS作为配制品成分的,其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.005%的不得销售;对于纺织品或其他涂层材料,如果涂层材料中PFOS的量等于或超过1μg/m2,禁止销售。如果在半成品中使用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.1%的,则半成品及部件也被列入禁售范围